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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5月29日 星期四

第六屆菁耆獎-全國優質高齡志工選拔暨表揚活動

第六屆菁耆獎-全國優質高齡志工選拔暨表揚活動
【報名簡章】
壹、前言:
    2002年聯合國世界衛生組織(WHO)提出「活躍老化」的概念,強調必須將老化視為生命的正面經驗,同時定義優質長壽需具備「健康」與「有意義」雙要件。老五老基金會連續五年來舉辦優質高齡志工「菁耆獎」選拔,肯定長者終生奉獻之精神,今年邁入第六屆,期盼各界共襄盛舉。除積極體現WHO所倡導的概念外,更進一步希望將在社會中默默貢獻的志工長者,其服務的事蹟、熱誠,以及回饋社會的種種善行,傳揚出來,提出「老有所用」的加乘價值。
貳、目的:
    一、表揚志願服務表現優良之高齡志願服務者,激勵志願服務者能持續終生服務,
        讓老年生活更豐富。
    二、鼓勵高齡者參與志願服務,改變社會負擔刻板印象,重拾自我價值。
    三、宣傳推廣「高齡志工」終生服務,實現老有所用展望高齡化社會豐富的生命力。
參、報名資格與選拔獎項
    一、報名資格:高齡志願服務者,並符合下列要件
        1.年齡65歲以上,且持續服務者
        2.領有「志願服務紀錄冊」者
        3.實際參與志願服務滿5
        4.已得獎者不再提報
    二、高齡志工獎項:
    特別獎
    銀界曙光」獎:1名。推動高齡者參與志願服務具有特殊貢獻事蹟者。
    個人獎
    最佳耆英」獎:10名。有互助、助人具體事蹟者。
    最佳耆德」獎:10名。志願服務總時數累計前10名者。
    優質耆壽」獎:1名。提報之志願服務者當中最高齡者
    家庭獎
    ●「積善家庭獎:5
家庭有2名以上從事志願服務者,至少一名65歲以上,且有具體服務事蹟者


    團體獎
    菁耆」獎:依據各類別報名總隊數,選出各類別評分最高前10%為績優隊伍。
1.分類標準:
    專業型:組織配置專職人力(有支薪全職工作人力),負責志願服務業務。
    社區型:組織配置專職人力(有支薪全職工作人力),負責志願服務業務。
2.報名條件:
    推動高齡者參與志願服務並有具體事蹟。成立滿三年以上之志工團隊,志工人
      數達20人以上,高齡者佔所有志工人數達30%以上之志工團體。
肆、單位推薦方式
一、特別獎推薦方式:單位或社會賢達人士推薦
二、個人與家庭獎推薦方式
1.由各直轄市、縣(市)政府、公私立社會福利機構、團體及公私立醫療院所
  符合參選條件者擇優推薦參與選拔,個人獎最多3名,家庭獎最多3組,志
  工可同時參加個人獎與家庭獎選拔。
2.個人獎請填寫志工資料表(表一)、志工生涯簡歷(表二)、志工推薦表(表三)家庭獎請推選一代表,填寫表一~表三。請以電腦WORD標楷體12級字橫書繕打,正本乙份、影本一份。上述所有資料請附電子檔,並以單封電子郵件e-mail寄至菁耆獎工作小組信箱plan@ofo.org.tw
3.志願服務紀錄冊附件(表四)耆德獎需檢附志願服務紀錄冊內頁服務時數登
錄,其他附件如志願服務得獎證書、媒體相關報導等相關資料,請逐頁附
說明,限10頁面內(表八)

三、團體獎推薦方式
1.各直轄市、縣(市)政府、公私立社會福利機構、團體及公私立醫療院所符
  合團體獎參選條件參與選拔。
2.填寫團體資料表(表五)、團體推薦表(表六)、團體成員名單(表七)請以電腦WORD標楷體12級字橫書繕打,正本乙份、影本一份。上述所有資料請附電子檔,並以單封電子郵件e-mail寄至菁耆獎工作小組信箱plan@ofo.org.tw
3.其他附件如團體得獎證書、媒體相關報導等相關資料,請逐頁附說明,限10
頁面內(表八)



伍、報名資料寄送
一、報名資料請以迴文針、長尾夾或訂書針以一份固定,勿膠裝成冊。影印文件
    亦請用A4規格紙張裝釘整齊,信封上黏貼「第六屆菁耆獎-高齡志工選拔暨表
揚活動報名專用信封」,填寫寄件單位、寄件人資料,掛號寄至:40648台中市
北屯區松山街79號。
二、請於103630日下午5點以前郵寄報名資料(以郵戳為憑),逾時不候。
三、所送資料及照片概不退還,請自行留底稿,若報名資料有缺漏,恕不補件,故
    請在寄送前核對檢附資料。
陸、選拔期程
一、報名期限:民國103515日-民國103630
二、電訪時間:民國10379日-18
三、面訪時間:民國10381日-11
四、決選日期:民國1038月底

五、表揚典禮:民國10310 5

交通部觀光局北海岸及觀音山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103年度導覽解說志工招募簡章

交通部觀光局北海岸及觀音山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103年度導覽解說志工招募簡章

【目    的】:本處為培訓解說志工協助本處轄管景點導覽解說工作及i櫃台旅遊諮詢服務之推行。特辦理本處103年度解說志工招募暨培訓活動。

【招募對象】:凡年滿18歲及高中(職)畢業以上,儀容端正,口齒清晰,身心健康者。具有奉獻及服務熱忱,並能嚴守時間,配合於假日或非假日期間支援本處轄管遊客中心旅遊諮詢服務,各項觀光活動及解說服務工作,每年至少服務72小時,更歡迎精通第2外國語言及電腦網路操作專長者,踴躍報名參加。

【名    額】:不限(含具外語解說及電腦網路操作專長人員)

【召募流程】:報名→資料審查(初試)→面試(複試)→基礎訓練(12小時) →特殊訓練(12小時)→試用實習(24小時)→考核(實務解說)→合格解說志工→排班值勤服務及遊程解說。

【報名日期】:即日起至103630日星期一下午17時截止(郵截為憑)

【報名方式】:採通訊報名及電子郵件二種方式,報名者填妥報名表及兩吋照片二張(一張貼於報名表)郵寄本處遊憩課收或電子郵寄(附報名表及照片電子圖檔)方式報名,寄至電子信箱boringsummer.ngn@tbroc.gov.tw遊憩課收。(報名表格請自行由本處網路http://www. northguan-nsa.gov.tw下載)。連絡電話:(02)86355100分機156,遊憩課 邱先生。

【甄選辦法】:1.初試:由小組委員核閱報名資料,經彙整後開會決議錄取名單,
初選合格者寄發初選錄取通知(或電話通知)並通知面試時間及地點。未通過者不另行通知,報名資料恕不退還,如欲取回報名資料者請另附回郵信封並填妥寄送地址,以便本處作業。
2.複試:由召集人主持,其面談審核內容及項目包括談吐、儀態、擔任解說員之意願及動機等,面談後依小組委員之評分錄取參訓名額,本梯次錄取人數不限,以通過最後考核為準;合格者寄發複選錄取及訓練通知(或電話通知),落選者由本處具名寄送信函(或電話通知)。
【權利與義務】:
(一)  權利:
1.    依規定借用本處圖書室之圖書資料。
2.    於本處購買出版品、紀念品憑識別證享有員工折扣價。
3.    於本處轄區內服勤、駐點解說、帶隊解說時享本處辦理之保險。
4.    參加本處主辦之教育訓練、聯誼觀摩等活動。
5.    獲贈本處編印之出版品。
6.    服務績效特優者,由本處推薦提報觀光局遴選優良志工,獲選者將於國家風景區志工聯誼大會中表揚。
7.    視本處經費預算,由本處擇優派員參加各項專業訓練及業務觀摩,其參加費用由本處資助。

(二)  義務:
1.  志工應依本處之工作需要,協助駐點、帶隊解說服務或其他相關資源維護等工作。
2.  志工應依排定時間親自參與服務工作,按時出勤並簽到、簽退。
3.  因要事發生致無法如期服勤者,應自行覓妥服勤代理人,並於前三日通知本處。
4.  服勤時應穿著制服或背心,佩掛識別證,並注意儀容整潔。
5.  遵守政府機關一切法令規章,並不得對外發表不當言論或其它有損本處或國家形象之言行。
6.  不得私自向遊客索取服務費且不得將應發給遊客之解說資料佔為己有或出售圖利。
7.  不得假藉本處名義在外招攬旅遊團體,或從事、舉辦任何活動,情節重大者本處將保留法律追訴權。
8.  每年須接受由本處具半專業訓練時數1/2以上。年度服勤未滿72小時者,依交通部觀光局志願服務計畫規定,本處有權解除其志工資格,且不得享本處上述之權利。
9.  志工個人資料如有異動,應主動通知本處,若未主動通知致本身權益受損,應自行負責。

【注意事項】:1.請確實填寫報名表內各項欄位,資料不足或填寫不完整者,恕不受
               
理報名。
             2.若無法前來參加面談或全程參與培訓課程者,請將機會讓與其他報
名者,另部分服勤地點地處偏遠,請考量個人時間及交通狀況。
3.已領有志願服務手冊者,得檢具相關證明文件(如結訓證書或志願服務手冊)則免受12小時基礎訓練。實習期滿,並通過考核者方取得本處正式解說志工資格,得領有本處專屬解說志工證,並成為本處解說志工隊之成員。
4.本處解說志工服勤地點以本處北海岸遊憩探索館、三芝遊客中心、金山遊客中心、觀音山遊客中心及外木山遊客中心服務台等為主,服務性質以導覽解說、活動服務及本區解說資料蒐集彙編等,請考量個人時間規劃,報名參加。
             5.培訓期間,請自備環保餐具、水杯或水壺。
           




2014年5月26日 星期一

103.05.26志工成長課程 <粽型拉鍊錢包> 鄭月惠老師 教授

103.05.26(週一)下午1:30志工成長課程 <粽型拉鍊錢包> ,鄭月惠老師特別撥冗於三樓視聽教室指導志工家長們手作七彩繽紛的美麗粽型拉鍊錢包!


七彩繽紛的拉鍊顏色供志工家長們選取!

志工家長們認真的請教老師!

歡樂的氣氛讓現場熱鬧了起來!









課程圓滿結束,一定要來個大合照!





2014年5月25日 星期日

2014年5月20日 星期二

「小 樹苗作文獎」徵文比賽

臺北市政府教育局 函
地址:11008臺北市市府路1號8F
承辦人:薛家欣
電話:1999分機6426
電子信箱:han49@mail.taipei.gov.tw
受文者:臺北市文山區萬芳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3年5月20日
發文字號:北市教終字第10333625700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原函影本及實施計畫暨參賽辦法各1份

主旨:函轉財團法人國泰世華銀行文化慈善基金會辦理全國「小樹苗作文獎」徵文比賽,惠
            請公布周知並鼓勵學生踴躍參加,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該法人103年5月2日國世基金會字第1030000042號函辦理。
二、為鼓勵學童寫作,該法人辦理全國「小樹苗作文獎」徵文比賽,徵稿期間為103年5月1日         至7月31日止,徵稿對象為全國公私立小學4、5年級學生,主題為「公益心關懷情」(題
       目自訂)。活動報名表及簡章可至國泰世華銀行各分行索取或至基金會網站下載
     (http://www.cathaybk.org.tw/index.htm),詳情請洽李艷惠小姐(電話:02-27170988)。
三、檢附旨揭法人原函影本及「小樹苗作文獎」實施計畫暨參賽辦法1份供參。

2014年5月18日 星期日

「天行者暑期探索營暨親子溯溪行」活動

「天行者暑期探索營暨親子溯溪行」活動 簡章


「天行者暑期探索營暨親子溯溪行」活動  簡章
推動友善、平等、快樂、自主學習的融合教育改革工作,培養學生自我肯定、團隊合作精神,在關懷弱勢及尊重自然的態度下,天行者全人關懷協會於2014年暑假辦理兩梯次一周的暑期營。
讓孩子在體適能訓練、實驗遊戲、桌遊社交中訓練邏輯思考、互動溝通與問題解決的能力;在蝶谷巴特手作工藝中體驗環保再生的創意、步道賞蝶中學習尊重自然愛護生命、在親子溯溪冒險體驗中透過團隊互助精神,促進親子親密情感。引導孩子對生活自主性與學習和探索的能力。
主辦單位: 台北市天行者全人關懷協會 
協辦單位: 行道會榮耀堂、台灣蝴蝶保育協會
辦理期程: 第一梯次103年7月14(一)~19(六)
第二梯次103年8月11(一)~16(六) 註:兩梯次不得重複報名
週間地點: 台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六段465號B2天星學園(板南捷運昆陽站4號出口)
 課程表: 第一梯次(週間 限升6-9年級)
時間7/14 (一)7/15 (二)7/16 (三)7/17 (四)7/18 (五)
09:00-12:00
生活物理~我是大力士
劍南步道
賞蝶
大溝溪
步道賞蝶
死亡推手
自動灑水器
好重的空氣
壓力吸盤
黃金液體
浮力應用
12:00-13:00
午餐休息
13:00-14:00
蝶谷巴特
社交技巧或互動遊戲
蝶谷巴特
社交技巧或互動遊戲
蝶谷巴特
14:00-16:00
體適能
體驗探索
體適能
體驗探索
體適能
體驗探索
體適能
體驗探索
體適能
體驗探索

第二梯次(週間 限升6-9年級)
時間8/11 (一)8/12(二)8/13(三)8/14(四)8/15(五)
09:00-12:00
魔幻化學~超級變變變
劍南步道
賞蝶
大溝溪
步道賞蝶
變來變去的古早泡泡
七彩幻化的隱形墨水
不導電的水
12:00-13:00
午餐休息
13:00-14:00
社交桌遊
社交技巧或互動遊戲
蝶谷巴特
社交技巧或互動遊戲
社交桌遊
14:00-16:00
體適能
體驗探索
體適能
體驗探索
體適能
體驗探索
體適能
體驗探索
體適能
體驗探索
 週六活動:宜蘭親子溯溪行( 7月19日、8月16日)限親子同時報名
行程:
08:00~08:30 集合
08:30~10:00 搭車往宜蘭
10:00~11:15 羅東林場
11:30~13:00 午餐
1300~13:30 行前說明/換裝
13:30~16:30 鴛鴦溪溯溪
16:30~17:30 親子團體回饋分享
17:30~19:00 賦歸

 活動對象
1.以台北市籍升小六~升國九年級學生為對象
2.能同時參加暑期探索營親子溯溪行者優先。
3.暑期探索營15~20名/ 親子溯溪行–親子共限額20名
報名方式
103年6月13日起截止報名,不能重複報兩梯次,本會保有錄取權利,並於6/18
公告名單於本會活動網頁中。聯絡人:黃迪27086005/ 陳嫺霓27834588。
費用1.清寒家庭(持低收、中低收入戶證明者)~協會全額補助。
2.一般生週間每位課程費3500元;家長溯溪行單日酌收1200元;學生500元。
匯款帳號:411-102034406 戶名:台北市天行者全人關懷協會 台北富邦銀行(012)市府分行
通知錄取報名後請盡速劃撥匯款,至6/25遲未繳費者視同放棄,由候補者遞補。
填寫後回傳FAX:27073072Emailtaipeiskywalkerschool@gmail.com
或下方填寫網路報名表

2014年5月8日 星期四

台北市社區暨志願服務推廣中心辦理 103年度第一梯次<志工基礎訓練>


「2014創意說故事_國小組動畫比賽」實施計畫

2014創意說故事_國小組動畫比賽實施計畫

壹、主旨
        一、提升國小學生運用資訊科技進行動畫設計、展現創意說故事等藝術表現能力
    二、響應2016世界設計之都活動,透過動畫競賽培養學生互動分享,並進行校際交流,推廣造力教育。
貳、辦理單位
        一、主辦單位:臺北市大安區幸安國民小學
        二、協辦單位:臺北市大安區幸安國小家長會、甲尚股份有限公司,首羿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參、報名資格及時程:
        一、臺北市暨新北市國小在學學生不分年齡皆可報名,惟不分組評選(需檢附本學年度學生證正反面影本、在學證明或有一位指導老師署名以茲證明為學生團隊完成之參賽作品,詳附件一)
        二、參賽者可為個人或團隊(隊人數至多3人,並須載明隊員姓名,隊員不得再以個人名義單獨參賽或擔任其他參賽團隊成員),每人()以一件作品為限。
        三、參賽團隊全員應共同簽署著作財產權授權同意書,參賽作品如曾參與其他競賽並獲獎,或已上市之商業軟體,不得參與競賽(如附件二)
        四、聯絡窗口:臺北市大安區幸安國民小學教務處
                楊秀蓮主任27074191#3100;傳真電話:27081845
                陳介祜組長、廖英雅系統師、吳承諺系統師27074191#2213
        五、報名時程:即日起至103530日止


        六、比賽時程及需注意之內容如下表:
項次
   
         
1
2014530()
參賽隊伍需先報名(附件一),完成作品後將影片完整上傳至YouTube,並將影片連結位址提供給主辦單位(傳真填妥之附件四2708-1845教務處收),俾以作品評選。
最後交件(上傳時間)日期為20145302400,務請參賽者留意!
2
201466()
主辦單位完成參賽者作品評選。
3
2014613()
下午200
辦理參賽作品觀摩、發表會、公布比賽評選結果,並舉辦頒獎儀式(另行通知得獎者頒獎時間、地點及內容)

肆、作品規定
        一、參賽主題不限,作品長度須在1分鐘以上,5分鐘以內。
        二、參賽學生可使用不同動畫軟體及媒材作為創意發想及執行工具,作品中影像音樂之編輯軟體亦不限制。若使用他人之作品,需確認無侵犯著作權之疑慮。
        三、若參賽國小無相關動畫軟體,可依參賽作品屬性,免費申請2D動畫軟體或3D動畫軟體+內容資料庫之限時授權。(申請表見附件三)
柒、評審委員:由主辦單位邀請具公正性之數位科技設計、文化創意、動畫、教育等類別專家學者評審。
捌、評選標準與占比:
        一、故事創意:40%、美術呈現:30%、編導技巧:30
        二、本次參賽作品如未達水準,得由主辦單位保留從缺或不足額入選之權利。
玖、獎勵方式:
        一、第一名() 5,000元等值禮劵()、獎狀乙幀(每人)及動畫軟體乙套(每人)
        二、第二名()3,000元等值禮劵()、獎狀乙幀(每人)及動畫軟體乙套(每人)
        三、第三名()2,000元等值禮劵()、獎狀乙幀(每人)及動畫軟體乙套(每人)
        四、佳作若干名():獎狀各乙幀(每人)及動畫軟體各乙套(每人)
拾、注意事項:
        一、參賽者保證所有填寫或提送之資料內容屬實並無偽造情事,亦無冒用、盜用第三人之資料,如有虛偽隱匿情事,將一律取消參賽資格;如其為得獎者,收回獎金及相關證明。如有致損害於主辦單位或其他任何第三人,參賽者應負一切民刑事責任;其他因填寫資料錯誤造成主辦單位無法通知其得獎訊息時,主辦單位不負任何責任。
        二、參賽者須同意並依本計畫之規定參賽,如有抄襲、仿冒之情事,經評審決議認定,或遭相關權利人檢舉並證實確有該等情事後,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參賽或得獎資格,並由參賽者自行承擔相關法律責任。
        三、如遇作品違反善良社會風俗、暴力、報名資料填寫不完整、檔案未如期上傳YouTube,或未將影片連結位址提供給主辦單位進行參賽確認,以致影片無法觀看,視同棄權,不另行通知。
        四、本活動注意事項載明於本活動實施計畫中,參賽者於報名之同時,即同意接受本活動所列之規範,如有違反或破壞本活動之行為,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參加或得獎資格,及保留相關權利。
        五、主辦單位保留修改、暫停或終止本活動辦法及修正獎項數量之權利。
        六、如有任何因電腦、網路、電話、技術或不可歸責於主辦單位之事由,而使得獎者所寄出之資料有遲延、遺失、錯誤、無法辨識或毀損之情況,主辦單位不負任何法律責任,得獎者亦不得因此異議。

拾貳、本計畫經  校長核可後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