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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6月10日 星期二

臺北市政府103年度優良長青志願服務人員獎勵實施計畫

臺北市政府103年度優良長青志願服務人員獎勵實施計畫
壹、宗旨:
     臺北市政府(以下簡稱本府)為激勵優良之長青志願服務者(以下簡稱志工),弘揚長青志願服務、關懷互助之精神,提振服務士氣及品質,促進長者參與志願服務工作之推展,特訂定本計畫。

貳、獎勵對象:
     本府所屬各機關、學校所招募,領有本府或該機關、學校所印製志工服務證之65歲以上長青志工,積極、熱心、負責、持續參與服務且行為表現優異、對服務對象有具體特殊事蹟者或研提創新意見及作法,有助於志願服務推動改造者;若該志工在65歲以前業已擔任本府志工,其服務年資及服務時數不於評選標準之年資及時數併計。

參、推薦方式:
一、志工符合「長青志願服務松青獎」、「長青志願服務松柏獎」或「長青志願服務松鶴獎」之條件者,且最近1年未得本獎勵計畫之任何獎項,由各服務機關(單位)負責推薦,填具附照片之推薦表(除提供紙本外,請再傳送推薦表電子檔及解析度高之照片檔案),並檢附證明文件(服務紀錄冊影本、身分證影本、志工服務證影本、松柏及松鶴獎另檢附志願服務績效證明書、松柏獎另檢附松青獎獎狀影本)報由本府各一級機關暨區公所核辦。
二、推薦表格如附。

肆、評選標準:
一、「長青志願服務松青獎」:
  持續參與本府志願服務工作滿1年,服務時數達120小時。
二、「長青志願服務松柏獎」:
  持續參與本府志願服務工作滿3年,服務時數達360小時,持有志願服務績效證明書者。
三、「長青志願服務松鶴獎」:
  持續參與本府志願服務工作滿5年,服務時數達600小時,持有志願服務績效證明書者。
四、同等獎項之頒授,以每人1次為限。
五、符合本實施計畫評選標準之志工,應由松青獎、松柏獎、松鶴獎依序頒授。

伍、評選程序:
        由本府各一級機關暨區公所組成審查小組進行資格審查,惟若推薦人數超過可敘獎人數,由該審查小組依其服務績效及服務時數遴選敘獎人員。各獎項敘獎人數如下:
一、「長青志願服務松青獎」:敘獎人數以不超過該機關當年度長青志工總
                          人數5分之1為限。當該長青志工總人數低
                          5人,則得以敘獎1人為限。
二、「長青志願服務松柏獎」:各機關長青志工人數30人以下得敘獎1人,每逾30人得多敘獎1人,以此類推,但至多不得超過5人。
三、「長青志願服務松鶴獎」:各機關長青志工人數50人以下得敘獎1人,每逾50人得多敘獎1人,以此類推,但至多不得超過3人。

陸、獎勵:
一、獎勵採公開表揚方式,配合每年重陽節辦理,以收弘揚敬老美德之效。
二、各獎項頒獎內容為:
(一)「長青志願服務松青獎」:頒發核辦機關首長或區公所首長獎狀1幀。
(二)「長青志願服務松柏獎」:頒發社會局局長獎狀1幀及紀念品1份。
(三)「長青志願服務松鶴獎」:頒發市長獎狀1幀及紀念品1份。

柒、經費:
     「長青志願服務松青獎」之獎狀經費由本府各一級機關暨區公所自
行編列預算或結合社會資源支應;表揚大會、「長青志願服務松柏獎」與「長青志願服務松鶴獎」之獎狀及紀念品經費按獎勵等次統一由本府社會局編列預算或結合社會資源支應。

捌、志工獎勵服務年資及服務時數之採計至當年度630為止,凡符
    合獎勵標準者,請於每年重陽節前依本推薦方式辦理表揚。
申請表格,請洽家長會!



2014年5月29日 星期四

第六屆菁耆獎-全國優質高齡志工選拔暨表揚活動

第六屆菁耆獎-全國優質高齡志工選拔暨表揚活動
【報名簡章】
壹、前言:
    2002年聯合國世界衛生組織(WHO)提出「活躍老化」的概念,強調必須將老化視為生命的正面經驗,同時定義優質長壽需具備「健康」與「有意義」雙要件。老五老基金會連續五年來舉辦優質高齡志工「菁耆獎」選拔,肯定長者終生奉獻之精神,今年邁入第六屆,期盼各界共襄盛舉。除積極體現WHO所倡導的概念外,更進一步希望將在社會中默默貢獻的志工長者,其服務的事蹟、熱誠,以及回饋社會的種種善行,傳揚出來,提出「老有所用」的加乘價值。
貳、目的:
    一、表揚志願服務表現優良之高齡志願服務者,激勵志願服務者能持續終生服務,
        讓老年生活更豐富。
    二、鼓勵高齡者參與志願服務,改變社會負擔刻板印象,重拾自我價值。
    三、宣傳推廣「高齡志工」終生服務,實現老有所用展望高齡化社會豐富的生命力。
參、報名資格與選拔獎項
    一、報名資格:高齡志願服務者,並符合下列要件
        1.年齡65歲以上,且持續服務者
        2.領有「志願服務紀錄冊」者
        3.實際參與志願服務滿5
        4.已得獎者不再提報
    二、高齡志工獎項:
    特別獎
    銀界曙光」獎:1名。推動高齡者參與志願服務具有特殊貢獻事蹟者。
    個人獎
    最佳耆英」獎:10名。有互助、助人具體事蹟者。
    最佳耆德」獎:10名。志願服務總時數累計前10名者。
    優質耆壽」獎:1名。提報之志願服務者當中最高齡者
    家庭獎
    ●「積善家庭獎:5
家庭有2名以上從事志願服務者,至少一名65歲以上,且有具體服務事蹟者


    團體獎
    菁耆」獎:依據各類別報名總隊數,選出各類別評分最高前10%為績優隊伍。
1.分類標準:
    專業型:組織配置專職人力(有支薪全職工作人力),負責志願服務業務。
    社區型:組織配置專職人力(有支薪全職工作人力),負責志願服務業務。
2.報名條件:
    推動高齡者參與志願服務並有具體事蹟。成立滿三年以上之志工團隊,志工人
      數達20人以上,高齡者佔所有志工人數達30%以上之志工團體。
肆、單位推薦方式
一、特別獎推薦方式:單位或社會賢達人士推薦
二、個人與家庭獎推薦方式
1.由各直轄市、縣(市)政府、公私立社會福利機構、團體及公私立醫療院所
  符合參選條件者擇優推薦參與選拔,個人獎最多3名,家庭獎最多3組,志
  工可同時參加個人獎與家庭獎選拔。
2.個人獎請填寫志工資料表(表一)、志工生涯簡歷(表二)、志工推薦表(表三)家庭獎請推選一代表,填寫表一~表三。請以電腦WORD標楷體12級字橫書繕打,正本乙份、影本一份。上述所有資料請附電子檔,並以單封電子郵件e-mail寄至菁耆獎工作小組信箱plan@ofo.org.tw
3.志願服務紀錄冊附件(表四)耆德獎需檢附志願服務紀錄冊內頁服務時數登
錄,其他附件如志願服務得獎證書、媒體相關報導等相關資料,請逐頁附
說明,限10頁面內(表八)

三、團體獎推薦方式
1.各直轄市、縣(市)政府、公私立社會福利機構、團體及公私立醫療院所符
  合團體獎參選條件參與選拔。
2.填寫團體資料表(表五)、團體推薦表(表六)、團體成員名單(表七)請以電腦WORD標楷體12級字橫書繕打,正本乙份、影本一份。上述所有資料請附電子檔,並以單封電子郵件e-mail寄至菁耆獎工作小組信箱plan@ofo.org.tw
3.其他附件如團體得獎證書、媒體相關報導等相關資料,請逐頁附說明,限10
頁面內(表八)



伍、報名資料寄送
一、報名資料請以迴文針、長尾夾或訂書針以一份固定,勿膠裝成冊。影印文件
    亦請用A4規格紙張裝釘整齊,信封上黏貼「第六屆菁耆獎-高齡志工選拔暨表
揚活動報名專用信封」,填寫寄件單位、寄件人資料,掛號寄至:40648台中市
北屯區松山街79號。
二、請於103630日下午5點以前郵寄報名資料(以郵戳為憑),逾時不候。
三、所送資料及照片概不退還,請自行留底稿,若報名資料有缺漏,恕不補件,故
    請在寄送前核對檢附資料。
陸、選拔期程
一、報名期限:民國103515日-民國103630
二、電訪時間:民國10379日-18
三、面訪時間:民國10381日-11
四、決選日期:民國1038月底

五、表揚典禮:民國10310 5

交通部觀光局北海岸及觀音山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103年度導覽解說志工招募簡章

交通部觀光局北海岸及觀音山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103年度導覽解說志工招募簡章

【目    的】:本處為培訓解說志工協助本處轄管景點導覽解說工作及i櫃台旅遊諮詢服務之推行。特辦理本處103年度解說志工招募暨培訓活動。

【招募對象】:凡年滿18歲及高中(職)畢業以上,儀容端正,口齒清晰,身心健康者。具有奉獻及服務熱忱,並能嚴守時間,配合於假日或非假日期間支援本處轄管遊客中心旅遊諮詢服務,各項觀光活動及解說服務工作,每年至少服務72小時,更歡迎精通第2外國語言及電腦網路操作專長者,踴躍報名參加。

【名    額】:不限(含具外語解說及電腦網路操作專長人員)

【召募流程】:報名→資料審查(初試)→面試(複試)→基礎訓練(12小時) →特殊訓練(12小時)→試用實習(24小時)→考核(實務解說)→合格解說志工→排班值勤服務及遊程解說。

【報名日期】:即日起至103630日星期一下午17時截止(郵截為憑)

【報名方式】:採通訊報名及電子郵件二種方式,報名者填妥報名表及兩吋照片二張(一張貼於報名表)郵寄本處遊憩課收或電子郵寄(附報名表及照片電子圖檔)方式報名,寄至電子信箱boringsummer.ngn@tbroc.gov.tw遊憩課收。(報名表格請自行由本處網路http://www. northguan-nsa.gov.tw下載)。連絡電話:(02)86355100分機156,遊憩課 邱先生。

【甄選辦法】:1.初試:由小組委員核閱報名資料,經彙整後開會決議錄取名單,
初選合格者寄發初選錄取通知(或電話通知)並通知面試時間及地點。未通過者不另行通知,報名資料恕不退還,如欲取回報名資料者請另附回郵信封並填妥寄送地址,以便本處作業。
2.複試:由召集人主持,其面談審核內容及項目包括談吐、儀態、擔任解說員之意願及動機等,面談後依小組委員之評分錄取參訓名額,本梯次錄取人數不限,以通過最後考核為準;合格者寄發複選錄取及訓練通知(或電話通知),落選者由本處具名寄送信函(或電話通知)。
【權利與義務】:
(一)  權利:
1.    依規定借用本處圖書室之圖書資料。
2.    於本處購買出版品、紀念品憑識別證享有員工折扣價。
3.    於本處轄區內服勤、駐點解說、帶隊解說時享本處辦理之保險。
4.    參加本處主辦之教育訓練、聯誼觀摩等活動。
5.    獲贈本處編印之出版品。
6.    服務績效特優者,由本處推薦提報觀光局遴選優良志工,獲選者將於國家風景區志工聯誼大會中表揚。
7.    視本處經費預算,由本處擇優派員參加各項專業訓練及業務觀摩,其參加費用由本處資助。

(二)  義務:
1.  志工應依本處之工作需要,協助駐點、帶隊解說服務或其他相關資源維護等工作。
2.  志工應依排定時間親自參與服務工作,按時出勤並簽到、簽退。
3.  因要事發生致無法如期服勤者,應自行覓妥服勤代理人,並於前三日通知本處。
4.  服勤時應穿著制服或背心,佩掛識別證,並注意儀容整潔。
5.  遵守政府機關一切法令規章,並不得對外發表不當言論或其它有損本處或國家形象之言行。
6.  不得私自向遊客索取服務費且不得將應發給遊客之解說資料佔為己有或出售圖利。
7.  不得假藉本處名義在外招攬旅遊團體,或從事、舉辦任何活動,情節重大者本處將保留法律追訴權。
8.  每年須接受由本處具半專業訓練時數1/2以上。年度服勤未滿72小時者,依交通部觀光局志願服務計畫規定,本處有權解除其志工資格,且不得享本處上述之權利。
9.  志工個人資料如有異動,應主動通知本處,若未主動通知致本身權益受損,應自行負責。

【注意事項】:1.請確實填寫報名表內各項欄位,資料不足或填寫不完整者,恕不受
               
理報名。
             2.若無法前來參加面談或全程參與培訓課程者,請將機會讓與其他報
名者,另部分服勤地點地處偏遠,請考量個人時間及交通狀況。
3.已領有志願服務手冊者,得檢具相關證明文件(如結訓證書或志願服務手冊)則免受12小時基礎訓練。實習期滿,並通過考核者方取得本處正式解說志工資格,得領有本處專屬解說志工證,並成為本處解說志工隊之成員。
4.本處解說志工服勤地點以本處北海岸遊憩探索館、三芝遊客中心、金山遊客中心、觀音山遊客中心及外木山遊客中心服務台等為主,服務性質以導覽解說、活動服務及本區解說資料蒐集彙編等,請考量個人時間規劃,報名參加。
             5.培訓期間,請自備環保餐具、水杯或水壺。
           




2014年5月26日 星期一

103.05.26志工成長課程 <粽型拉鍊錢包> 鄭月惠老師 教授

103.05.26(週一)下午1:30志工成長課程 <粽型拉鍊錢包> ,鄭月惠老師特別撥冗於三樓視聽教室指導志工家長們手作七彩繽紛的美麗粽型拉鍊錢包!


七彩繽紛的拉鍊顏色供志工家長們選取!

志工家長們認真的請教老師!

歡樂的氣氛讓現場熱鬧了起來!









課程圓滿結束,一定要來個大合照!